1.0.1 为使我省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证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省内新建房屋及附属于房屋的地下工程设施。
1.0.3 对改建、翻建、扩建、维修以及房屋的建筑装修,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1.0.4 白蚁预防工程的药物、设计、施工、验收及复查,除应符合本规程外,相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5 建筑物白蚁预防工程的范围,应以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所限定的建设项目及核准的图纸资料为依据。
1.0.6 在建筑物白蚁预防范围内,预防应先进行原有蚁患的检查和灭治(广东省常见的危害建筑物白蚁种类和蚁患治理可参照附录A和附录B),在确认达到灭治效果后方可开展预防处理。
1.0.7 建筑施工单位在白蚁预防工程范围的施工应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1.0.8 从事白蚁防治工程的企业,应持有省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白蚁防治企业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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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木害虫防治有限公司
(新建房屋白蚁防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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