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能源局给红河州能源局下发了关于核定云南小龙潭矿务局有限责任公司小龙潭露天矿生产能力的通知,同意小龙潭露天矿产能核增。
根据通知,小龙潭露天矿已通过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级协调机制审查,纳入产能核增煤矿范围。
经现场核查,小龙潭露天矿符合《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应急〔2021]30号)、《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煤炭先进产能核定工作的通知》(应急(2022]50号)规定的煤矿生产能力核增条件,各系统已具备400万吨/年生产能力,同意小龙潭露天矿生产能力由190万吨/年核增至400万吨/年。
通知表示,红河州能源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小龙潭露天矿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的生产能力,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均衡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同时要督促小龙潭露天矿按期完成产能置换、环评等工作,严格兑现相关承诺,依法依规释放产能。
据了解,小龙潭露天煤矿是云贵煤炭基地重点矿区之一,是云南省重要的能源生产基地,矿区面积30余平方公里,探明煤炭储量10.93亿吨,煤种为褐煤,主要负责滇南火电、煤化工、其他工业和民用煤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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