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郭兰峰介绍,没有一流的营商环境,很难谈到一流的湾区和城市群,它是一个地区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充分发挥粤港澳综合优势,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现状和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经营主体的意见。聚焦解决企业提出的问题,对“4大环境、1大工程”作出部署。
一是市场环境方面,提出以统一高效、竞争有序为目标,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比如,研究取消或放宽对港澳投资者的准入限制,推动横琴、南沙、深圳等地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落地实施,清理取消港澳企业面临的差别化待遇。
二是政务环境方面,提出以规范便捷、公开透明为目标,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涉企服务,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比如,推动湾区信息资源共享互认、政务服务“同事同标”,推动“一网通办”“免申即享”,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
三是法治环境方面,提出以公平公正、健康发展为目标,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比如,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协作,探索允许港资、澳资企业选择港澳作为仲裁地。
四是开放环境方面,提出以循环畅通、合作共赢为目标,提升“引进来”吸引力,增强“走出去”竞争力,建设国际人才高地,促进包容普惠创新。比如,充分发挥港澳在国家对外开放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推动大湾区企业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实施面向港澳人才的特殊支持政策。
同时,《行动计划》还聚焦加快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以深入实施“湾区通”工程为抓手,在提升跨境通关便利度、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推动跨境便利执业与行业标准共通、便利港澳居民来粤发展生活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粤港澳三地,扎实抓好《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确保提出的举措早落地、真管用、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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