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发布《2016年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提出,今年将重点在45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燕太特困片区县实施光伏扶贫工程。计划通过光伏扶贫惠及贫困人口不少于4万人,建设光伏扶贫电站200万千瓦,原则上每个贫困县建设光伏扶贫电站规模不超5万千瓦。
全省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将采取配比商业电站和全部规模扶贫2种模式。配比商业电站模式中,按照扶贫电站与商业电站1∶2.5比例建设。光照资源较好的II类资源区(张家口、承德、唐山、秦皇岛)扶贫标准为1万千瓦扶贫电站扶贫1000人,其它III类资源区扶贫标准为1万千瓦扶贫电站扶贫800人。两类资源区项目均要落实相应数量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保障每人享受到连续20年、每年3000元的光伏扶贫收益。全部规模扶贫模式中,每位贫困人口对应25千瓦的项目规模标准,保障每人每年不少于3000元收入、期限20年。
实施方案提出,大力支持实力雄厚、信誉较好的企业实施光伏扶贫工程,鼓励企业在有条件的农村和农户建设100千瓦以内的村级电站和5—10千瓦/户的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对2014、2015年省已备案、预计今年底前能够投产且符合国家确定的重点实施范围内项目给予优先安排。